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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室

1. 討論室透過研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。

2. 借用資格: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為利用館藏進行教學或研討時,即可申請。

3. 場地介紹:本處討論室每間均備有電視、桌椅、白板及白板筆。

討論室內部 4樓討論室 7樓討論室

樓層 編號 可容納人數 預約人數
1樓 1A 6-8人 2人
1B
4樓 4A 6-12人 5人
4B
4C
6樓 6A 3-6人 2人
6B
7樓 7A 3-6人 2人
7B
8樓 8A 3-6人 2人
8B

4. 預約及使用限制

  • 預約以時計算,最高預約時數為四小時。
  • 1樓、6-8樓的討論室須達2人登記才可預約,4樓討論室則為5人。
  • 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討論室,最大預約總時數為16小時。預約時須輸入至少2位或5位共同使用者之證號,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。
  • 須於預約使用時間,持借用成員中2位或5位的借書證依序靠卡啟用,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。若逾借用時間15分鐘未報到啟用,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。
  • 可暫時離開討論室,但若超過20分鐘,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。
  • 討論室若後續無人預約使用,可於使用結束前20分鐘於室內讀卡機面板續借一次,最長可續借2小時。
  • 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討論室,應於預定使用時間30分鐘前由預約成員之一取消預約。
 

5. 違規處理辦法

  • 如有以下違規行事累積達三次,即停權30天:
  • 與他人交換使用或轉讓
  • 吸煙、飲食、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
  • 使用完畢未將場地恢復整潔
  • 攜入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
  • 預約未到
  • 於室內外張貼紙張、海報等遮蔽物
  • 毀損空間內設備(直接停權30天,並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)
  • 未清空個人物品(本處得逕行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)
 

6. 注意事項

  • 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,如欲修改個人信箱之Email,請至校園單一登入口網站變更,以利訊息順利送達。
  • 未經同意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;若因使用不當導致空間內設施損毀,借用者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。
  • 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前遷出個人物品,逾期未遷出者,本處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,且不負保管責任。
  •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勿討論室內,若有遺失本處概不負責。
  • 本處遇有清點、清潔及維護之必要時,工作人員可逕行入內,不必經借用人同意。
  • 借用者取用本館圖書資料,應辦理借閱手續,如有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,得逕行取出歸架。
  • 本處於必要時有權隨時通知借用人收回討論室。
預約人數 2人(1樓、6-8樓)
5人(4樓)
最短預約時數 1小時
最長預約時數 4小時
最大預約總時數 14天內16小時
多久前可開始預約 14天前
報到時限 借期開始15分鐘內靠卡報到
續借 1次
最大續借時間 2小時
暫離逾時 20分鐘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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