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論室
1. 討論室透過研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。
2. 借用資格: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為利用館藏進行教學或研討時,即可申請。
3. 場地介紹:本處討論室每間均備有電視、桌椅、白板及白板筆。
樓層 | 編號 | 可容納人數 | 預約人數 |
1樓 | 1A | 6-8人 | 2人 |
1B | |||
4樓 | 4A | 6-12人 | 5人 |
4B | |||
4C | |||
6樓 | 6A | 3-6人 | 2人 |
6B | |||
7樓 | 7A | 3-6人 | 2人 |
7B | |||
8樓 | 8A | 3-6人 | 2人 |
8B |
4. 預約及使用限制
- 預約以時計算,最高預約時數為四小時。
- 1樓、6-8樓的討論室須達2人登記才可預約,4樓討論室則為5人。
- 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討論室,最大預約總時數為16小時。預約時須輸入至少2位或5位共同使用者之證號,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。
- 須於預約使用時間,持借用成員中2位或5位的借書證依序靠卡啟用,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。若逾借用時間15分鐘未報到啟用,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。
- 可暫時離開討論室,但若超過20分鐘,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。
- 討論室若後續無人預約使用,可於使用結束前20分鐘於室內讀卡機面板續借一次,最長可續借2小時。
- 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討論室,應於預定使用時間30分鐘前由預約成員之一取消預約。
5. 違規處理辦法
- 如有以下違規行事累積達三次,即停權30天:
- 與他人交換使用或轉讓
- 吸煙、飲食、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
- 使用完畢未將場地恢復整潔
- 攜入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
- 預約未到
- 於室內外張貼紙張、海報等遮蔽物
- 毀損空間內設備(直接停權30天,並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)
- 未清空個人物品(本處得逕行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)
6. 注意事項
- 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,如欲修改個人信箱之Email,請至校園單一登入口網站變更,以利訊息順利送達。
- 未經同意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;若因使用不當導致空間內設施損毀,借用者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。
- 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前遷出個人物品,逾期未遷出者,本處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,且不負保管責任。
-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勿討論室內,若有遺失本處概不負責。
- 本處遇有清點、清潔及維護之必要時,工作人員可逕行入內,不必經借用人同意。
- 借用者取用本館圖書資料,應辦理借閱手續,如有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,得逕行取出歸架。
- 本處於必要時有權隨時通知借用人收回討論室。
預約人數 | 2人(1樓、6-8樓) |
5人(4樓) | |
最短預約時數 | 1小時 |
最長預約時數 | 4小時 |
最大預約總時數 | 14天內16小時 |
多久前可開始預約 | 14天前 |
報到時限 | 借期開始15分鐘內靠卡報到 |
續借 | 1次 |
最大續借時間 | 2小時 |
暫離逾時 | 20分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