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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室

1. 研究室透過研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。

2. 借用對象:凡本校教師、研究員、博碩士研究生、大四生為進行研讀或撰寫論文時,即可申請

3. 場地介紹:本處研究室每間均備有桌椅、書櫃及檯燈。

研究室內部 8樓研究次 當日研究室

類別 樓層 編號 間數 使用身分
當日借用 4樓 401-407 7 教師、研究員、博碩士研究生、大四生
當日借用 5樓 501-514 14 教師、研究員、博碩士研究生、大四生
當日借用 6樓 601-614 14 教師、研究員、博碩士研究生、大四生
長期借用 7樓 701-714 14 教師、研究員、博碩士研究生
長期借用 8樓 801-814 14 教師、研究員、博碩士研究生

4. 預約及使用限制

  • 預約時間以日為單位,長期借用的研究室每人最多可預約14日,可分段預約,但以3時段為限,同一時段僅能預約1間,例如:可1次預約14天或分2次(8天+6天)或分3次(7天+4天+3天),即同一讀者預約總天數不得超14天,預約次數不得超3次。
  • 當日研究室可在使用前一天前預約登記,長期借用研究室則在60天前開放預約。
  • 借用者應依預約時間持本人借書證刷卡啟用,若借期首日未報到啟用,系統則自動取消該次預約並將空間釋出供其他讀者使用。
  • 借用長期研究室者,如連續2日(扣除閉館日)未使用,系統則自動取消該次預約並將空間釋出供其他讀者使用。
  • 使用長期借用空間之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前1小時遷出,逾期未遷出者,本處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,且不負保管責任。
  • 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使用,應於預約使用時間24小時前取消預約。
 

5. 違規處理辦法

  • 如有以下違規行事累積達三次,即停權30天:
  • 與他人交換使用或轉讓
  • 吸煙、飲食、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
  • 使用完畢未將場地恢復整潔
  • 攜入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
  • 預約未到
  • 於室內外張貼紙張、海報等遮蔽物
  • 毀損空間內設備(直接停權30天,並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)
  • 未清空個人物品(本處得逕行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)
 

6. 注意事項

  • 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,如欲修改個人信箱之Email,請至校園單一登入口網頁變更,以利訊息順利送達。
  • 研究小間限借用者本人一人使用。
  • 未經同意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;若因使用不當導致空間內設施損毀,借用者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。
  • 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前遷出個人物品,逾期未遷出者,本處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,且不負保管責任。
  •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勿研究室內,若有遺失本處概不負責。
  • 借用者取用本館圖書資料,應辦理借閱手續,如有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,得逕行取出歸架。
  • 本處遇有清點、清潔及維護之必要時,工作人員可逕行入內,不必經借用人同意。
  • 本處於必要時有權隨時通知借用人收回研究室。
規則 當日研究室 長期研究室
預約人數 1人 1人
最短預約天數 1天 1天
最長預約天數 1天 14天
多久前開放預約 1天前 60天前
最多預約次數 1次 3次
報到時限 當日須靠卡報到 借期第1天須靠卡報到
多日未到   連續2日未到釋出空間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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